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夯实整改思想基础。林区党委巡察反馈后,林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将反馈意见传达到院内各部门及全体人员,全面认领、诚恳接受反馈意见。院党组及各支部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形式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等,进一步增强落实整改要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以政治理论学习凝聚整改思想共识,为抓好整改工作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强化整改组织领导,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林区检察院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会专题审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总部署。主要领导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极端重要性、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应用三方面进行具体部署安排。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及办公室,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清单销号,确保应改尽改。
三是加强整改过程督导,推动整改取得实效。主要领导同志带头抓好整改,强化整改工作部署协调,主动过问整改推进落实情况,强化整改责任、整改进度、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班子其他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认真把关、带头办理,跟踪督导分管部门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形成齐心协力抓整改的整体合力和责任闭环。召开专题会议和年度务虚会,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阶段成效,防范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用好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平台,林区检察院各支部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行交流发言20人/次;组织全院干警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十六字”总要求依次进行交流研讨,实现人员全覆盖;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次学习均进行了研讨交流,开展交流研讨48人/次;按照林区党委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
2.关于“开展纪律教育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对《谈心谈话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进行修改,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落实;二是注重法规宣传。林区检察院充分利用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每月至少推送2篇涉关纪律教育、专家解读、最高检办案指导及相关纪律会议精神稿件;三是抓实作风建设。林区检察院对新任职、晋升干警等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组织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警示教育大会和政治轮训;在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编发廉政提醒,提高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3.关于“开展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中部分人员个人问题自查‘零报告’”问题
整改情况:在后续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问题查摆上,全院干警高度重视问题查摆工作,及时更新问题进展成效,无“零报告”现象;制定《林区检察院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任务清单》,将工作明确到部门,细化到责任人,不断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制定“铸政治忠诚、办精品案件、育业务尖兵”活动任务分解清单,确保省院各项工作任务都落实到位;深化“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强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确保活动有进展、有效果。
4.关于“国有‘三资’管理内控机制不够健全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各项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是经办人对所有反馈的具体问题均作出了情况说明,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补正;三是严格执行本院《经费使用及财务监督管理规定》,科学编制本院2026年预算并推进执行,做好2025年决算相关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严把财务审核关口。
5.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事程序。对巡察指出的2022年党组会议相关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并采取立即补充完善、严格规范议事流程、强化记录管理等措施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党组会议资料的整理归档,对2025年党组会议议题呈批件、审批件以及会议纪要等认真收集整理,完成相关归档工作;三是制定党组决策事项台账,坚持落实党组会议决策事项督办制度,确保党组决策办理质效。
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支部换届工作。加强与区直机关工委的沟通,正在起草支部换届选举请示,并报区直机关工委,确保支部换届程序符合规定;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支部交叉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各支部并督促整改;林区检察院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都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林区检察院政治轮训,对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行培训。
7.关于“干部教育培训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林区检察工作实际,修订林区检察院《教育培训制度》,结合省院2026年培训计划,制定《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干警2026年培训计划》,建立全院干警培训档案,准确把握干警培训情况,全面夯实队伍能力建设根基。2026年已选派3名干警参加省院组织的业务竞赛,选派1名干警到省院进行交流学习,1名干警到林区党委组织部挂职,2名干警参加林区组织的干部培训班,参加省院各类学习8人/次。
8.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工作要求制定《林区检察院2025年度公务员绩效考核方案》,采取各支部民主推荐、党组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绩效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注重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2025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从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中产生,凸显挂钩实效,2025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已向林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9.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制度,明确责任。研究通过并执行《公文核稿校对工作制度》,压实各个层级对新闻稿件的审核把关责任;二是加强沟通,争取支持。就具体事项加强与林区党委网信办沟通请示,保持对舆情苗头倾向性问题的高度警惕和前置防控;三是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本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确定具体人员负责新闻发布工作事项。
10.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偏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和林区党委要求,制定《林区检察院2026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进行学习,切实提升学习实效。落实林区深化拓展“干部素质提升年”要求,林区检察院班子成员围绕重点工作报送调研报告4份,破解影响林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题。
1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林区检察院开展政治轮训,班子成员讲授意识形态专题党课,不断提高全院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梳理汇总上报。2026年第一季度,政治部已梳理汇总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并提交院领导审议;三是对标制定清单。对照省院和林区党委工作要求,制定《林区检察院2026年度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深化服务大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实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以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抓手,引导干警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推动省检察院“五大专项”行动落地见效,为服务保障支点建设和林区加快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推动成果转化,优化工作质效。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的内生动力,深化生态保护公益诉讼“246”计划和“河湖(林)长+检察长”机制,扛牢生态保护首位之责;依托“执法监督+检察监督”机制、“益企同行”检察服务站,拓展线索来源,推进涉企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服务林区“神农五谷”产业发展、全域旅游提质增效,保障林区高质量发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对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刑事检察法律监督,抓实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打造检察铁军。以深化拓展“干部素质提升年”、作风整顿年等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用好“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和“神检讲堂”平台,不断提升干警运用理论分析问题、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强化纪律教育,增强规矩意识,推动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探索推进文化润检强检,淬炼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3332568;电子邮箱:740396614@qq.com。
中共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