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代表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以来,林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林区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届林区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助推《神农架林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推动新时代林区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
一、聚焦为大局服务,恒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坚持把平安神农架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雷火2023”、安全生产风险整治等系列专项工作,依法惩治盗抢骗、食药环、黄赌毒、涉枪涉爆等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件33人,依法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03件158人;始终秉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依法不批准逮捕13人,依法不起诉28人,减少矛盾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强化司法办案风险研判和处置,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及乡镇发送风险提示函5份,严防涉法涉检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坚持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重要使命。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神农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全年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动植物资源类刑事案件9件25人,批准逮捕2件7人、提起公诉4件12人;办理涉珍稀物种保护、林业资源保护、排污及建筑垃圾清运、火灾隐患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依法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并着力督促整改,坚持抓溯源治根本、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深入推进“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全年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件,切实督促有关行政机关落实问题整改。加强与政法各单位、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配合,形成林区流域综合治理合力,共同开展专项行动、法治宣传等相关工作。积极探索跨区域检察综合保护工作机制,与重庆市巫山县、陕西省镇坪县及省内周边相邻地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协商协作机制,努力服务泛神农架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撰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流域综合治理》专题工作报告呈送林区党委主要领导并被批示,积极认真做好批示内容的跟进落实工作。
(三)坚持把推动神农架高质量发展作为突出课题。认真落实与工商联、企业的服务联系机制,积极走访了解企业需求并精准提供检察服务,2023年林区检察院获评“全省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优秀共建单位”。针对一起立案监督案件中被害企业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向该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减少生产经营风险。深入防范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持续深化“断卡”行动成果成效,深入各乡镇开展反诈骗、反洗钱、知识产权保护等法治宣讲近30场次。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批准逮捕11件19人,提起公诉37件77人。强化追赃挽损力度,将退赃情况作为追究刑事责任和提出量刑建议重要依据,督促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赔,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27万余元。
二、聚焦为人民司法,传递检察温度用心用情、夯实根基、践行宗旨
(一)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规范做好社会调查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依法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结合“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面向学校师生及家长代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场次,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学生、教职工及家长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围绕校园及周边安全等问题对个别乡镇学校进行走访调查,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社会综合治理;联合官封小学开展“书香润学堂 读书伴成长”主题活动,青年干警同未成年学生结对阅读、游戏互动。结合乡村振兴、法治进乡村等工作,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困难儿童33人次。提请党委政法委组织纪委监委、公安、教育、民政等单位召开“林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监督工作专题会”,走访林区部分单位,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沟通协作,推进强制报告、从业限制制度的监督落实。2023年林区检察院获评“全省青少年维权岗”,1名检察官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二)用心用情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推动检察公开听证工作,全年在案件发生地村组、社区等地开展公开听证活动5场,建成由全区45名行业代表组成的首届林区检察听证员库,切实丰富以案释法的渠道形式,努力防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年接待来信、来电、来访31件次,均严格按照“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规定办理。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院领导包案办结信访案件2件。强化信访维稳一盘棋思想,注重协调配合,移送有关案件线索4件。积极回访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制作司法救助宣传手册,主动走访乡村振兴局、林区妇联、团委等单位,摸排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相关工作做法被湖北日报转发。
(三)落实共同缔造理念走深走实群众路线。继续推进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会同对口帮扶村召开共建共治座谈会,并邀请乡村振兴局到会指导,找准难点堵点、理清发展思路。持续做好光伏发电、油茶树基地等帮扶项目发展的“后半篇文章”,共同推进精细化管理,促进村级产业发展。认真履行“三治融合”督导责任,深入新华镇龙口村开展法治宣讲、联合支部主题党日、爱心超市共建等活动,共同促进村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积极履行“两城一区”联合创建片区责任单位职责,推进片区网格存在问题整改整治,倡导督促居民养成文明习惯,营造良好创建氛围。联合阳日镇阳日社区共同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通过参与院坝会、文明积分兑换、法治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深化林区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品牌建设。
三、聚焦为法治担当,举张法律监督捍卫秩序、促进公正、守护正义
(一)持续深化实质化监督,做优刑事检察。联合林区公安局、法院召开刑事实务研讨会、联席会5场次,结合“两卡”犯罪、危险驾驶等常见多发案件以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办理,围绕法律适用、强制措施、证据标准等问题进行沟通、达成共识,确保办案质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与公安机关就个案沟通56件次,及时摸排监督线索。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立案1件1人。抓实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疫情结束后及时恢复驻看守所检察工作,针对相关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有效维护监管场所秩序。抓好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执行人及时足额缴纳罚金。做优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积极强化与林区司法局的协作配合,确保全年未发生脱管、漏管和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情况。
(二)持续强化精准式监督,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着力强化民事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围绕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维护履行检察职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根据“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结合“世界水日”的“强化依法治水”主题,检察长带队到下谷乡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河道巡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赴阳日镇、新华镇等地开展《民法典》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弱势群体慰问及《民法典》专项宣传,全年累计开展该类法治宣传2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300余份,发放慰问物资6000余元。穿透式履行行政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存在程序和证据收集瑕疵,内部移送案件线索2件。积极走访林区应急管理局、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住建局等单位,助推最高检第四、七、八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切实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法治参考。
(三)持续落实高质量要求,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始终坚持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目标,充分履行职责当好“看山人”。全年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件,当事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2万余元。为落实生态损害赔偿金必须用于生态修复的总要求,联合林区法院、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1万余尾,进一步修复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用“益心为公”等公益诉讼辅助平台发现多起村民违规野外用火案件线索,存在较大火灾隐患,及时通过磋商监督相关单位严格履行护林防火监管职责,被监督单位高度重视,制定了详细整改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2023年上半年,我院干警巡查发现部分区域存在利用清理雪倒木的机会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经依法调查核实,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被监督单位采纳检察建议,建立健全组、村、乡镇、主管机构四方协调监管机制,构建“人防+技防”的监管系统模式,推动形成保护森林资源合力。
四、聚焦现代化发展,确保检察队伍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决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省院党组、林区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事项20余次。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努力以理论学习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发展、更好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7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4次,机关各支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习9场次,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16个学时,重阳节组织离退休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确保学习范围全覆盖。党组书记带头讲主题教育专题党课1次,班子成员及机关各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7场次,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交流发言。根据林区党委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聚焦民生实事,制定《林区检察院落实大兴调查研究任务清单》,确定16个调研方向,并根据调研情况形成重难点发展项目、民生实事等清单11项,由班子成员分别领办解决,扎实开展检视整改,力争取得实效。
(二)把握“三个善于”基准要求,强化队伍素质能力。以“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明确22项措施持续推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组织干警参加林区组织的各类培训班15场次,参加检察云网络专题培训班14场次,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76场次,以训代练提能增智。持续发挥检察教官、“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的带动作用,激发比学赶超良好氛围。通过“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研讨会、“双月读书会”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干警学习实践的平台。推荐3名干警作为心理咨询师重点培育对象,推荐1名干警攻读法律硕士,选派1名干警到林区法院有关庭室交流培训,选派1名干警参加林区青干班培训,3名干警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不断提升全院干警履职尽责综合素能。因工作成绩突出,2023年林区检察院共有4个集体、7名个人荣获上级表彰。
(三)营造严管厚爱良好政治生态,抓实全面管党治检。进一步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干警廉政提醒和谈心谈话,既讲原则规定、也问困难难题,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统一。定期自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问题,严防“四风”反弹。坚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累计填报重大事项21件次。组织案件质量评查3次,抽查检查案件20余件,强化办案活动全程监督,严防以案谋私。持续开展常态化内部审计,不断促进机关规范化管理。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8件次,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0余条。扎实开展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行动,从严从实推进违规吃喝问题、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连续多年未发生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所有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检察院党组和林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林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也得益于社会各界对林区检察工作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林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一年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仍然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比如:检察业务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青年干警培养措施和效果有待进一步优化。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使命、不负人民!新的一年,我们将守正创新、砥砺奋进,深耕细作、久久为功,推动检察工作再创新局面:
一是从政治上着眼,全力服务神农架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林区中心大局精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发力,推动落实《神农架林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为林区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从法治上着力,持续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各项工作。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进一步强化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平衡发展,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林区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结合全省基层检察院强基固本活动,优化青年干警培养措施,推动青年干警资源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动力。结合全省基层检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以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高标定位、争先创优。结合全面从严治检、廉洁从检部署要求,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内部政治生态,坚决守牢各项廉政底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林区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同志们,2024年,林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践,为服务神农架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民生目标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