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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1月15日)

【字号:    】        时间:2022-04-27      

 各位代表:

我代表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林区检察工作情况

一、精准施策坚持服务保障大局

(一)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击战。按照林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全力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细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志愿服务要求,18名党员干部就近下沉社区(村)疫情防控常态化后,22名党员干部按要求下沉阳日镇阳日社区,先后开展法治宣传、留守儿童关怀、精神病人关爱、人口普查、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对松柏城区日常废弃口罩处理和垃圾规范化处置网络媒体关注的神农架林区野猪非洲猪瘟疫情开展调查,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依法履职。依法严惩妨害新冠疫情防控犯罪,对疫情期间行政机关作出处罚的22件案件同步进行审查研判,形成打击合力。

(二)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线索研判,对办理的所有批捕起诉案件是否存在涉黑涉恶线索进行认真排查,严格甄别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参加林区人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座谈会以及林区扫黑办组织案件协调研判会严厉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办理涉“黄赌毒”犯罪4件21人,寻衅滋事案件1件2人,在6.26国家禁毒日开展法治宣传,对林区公安局集中销毁毒品活动进行临场监督;积极参与行业乱象治理结合具体案件,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纠正不作为行为

)积极承担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参与帮扶村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出入管控、个人防护、体温检测、生活保障具体工作;从管长远的角度着手协助帮扶村建设油茶树产业基地200带动农户28户购置仔猪96头惠及农户96户筹措资金20余万元支持帮扶村产业发展积极联系林区相关部门,共同谋划推进乡村振兴发展项目,以“四个不摘”的政治自觉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承担脱贫攻坚片区牵头单位工作职责,对阳日片区内各村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

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决定》,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一是严厉打击侵害野生动植物犯罪。办理非法猎捕、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件4人,办理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其中陈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人民法院判决赔偿国家损失5.3万元;二是持续精准开展法治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大力宣传全国人大《决定》。在乡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禁食法治宣传,发放法治宣传手册1000余份;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围绕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及关联的非法持有枪支犯罪进行调研,分析犯罪特点、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加强横向沟通联系,与林区法院、公安、司法、森林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围绕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办理中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进行座谈交流,消除分歧,形成合力。

二、服务“六稳”“六保”任务,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积极落实省院“司法为民八件实事”积极维护农民工权益。主动走访寿康超市,帮助协调妥善解决拖欠员工绩效奖金问题;结合农民工合法权利的维护,农村土地争议解决等影响农村基层治理的问题,深入3个村开展法律引导和咨询服务;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下游犯罪,积极追赃挽损,办理张某某等5人涉嫌“洗钱”犯罪,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及时为32名被害人挽回损失47.08万元;积极开展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排查工作,切实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组织对林区1096名教育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排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食品药品安全。认真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协调配合,确定了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定期协商、集中处理、逐步统一”的工作方式共同对神农架林区高中复课复学前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组织对“两法衔接”平台录入的11件食药领域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对其中2件食药类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抽查;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启动律师阅卷电子化模式,实现律师查询、阅卷、会见等网上预约“一站式”办理,接待律师21人次;走访林区司法局、律协、看守所,召开座谈会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畅通申诉和信访渠道,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积极履职构建和谐稳定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的刑事案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走访盘水工业园区有关企业,收集民营企业家对检察机关的司法需求,发放《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手册》,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在走访中了解到一家企业在疫情期间被拖欠货款,影响生产经营的问题后,主动上门跟进服务,指导企业收集证据,协助其依法维护自身权利;认真落实“新鄂检十条”,保障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践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举行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1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强与林区工商联沟通交流,共同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面对面”交流

固强补弱推动“十项”检察业务平稳发展

(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22件34人,批准逮捕20件32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97件127人,件数同比上升64%,人数同比上升49%。加强监检衔接,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二是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8107人,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数的90.72%,人数的84.25%;对98人提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97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占一审宣告刑比率的98.97%。三是深化“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犯罪2件2人积极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结合“宪法宣传周”深入林区实验中学、实验小学进行专题法治宣讲,未检工作得到林区人大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四是充分发挥“案-件比”在提升办案质效上的重要作用。对内苦练内功提高办案素能,做到办案理念办案思维与时俱进,切实履行主导责任;对外强化沟通凝聚共识,实现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的全覆盖,引导证据的搜集、提取、固定及侦查取证的方向,降低案件退查率,“案-件比”质效位居全省前列。五是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积极运用侦监平台,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份,被监督单位及时纠正并予以回复。六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依法提出抗诉2件2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改判1件1人。

(二)加强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一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同比上升250%针对游客反映的大九湖水体发黑问题,主动联系国家公园管理局,聘请第三方进行水质检测,及时回应游客关注二是积极构建恢复性司法理念。办理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起,办理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起,全部通过诉前磋商结案,对相关行政机关在野生动物保护古树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已获整改回复。三是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在办理1起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益诉讼案件时组织专班对全区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及时整改修复督促相关乡镇利用维修文物保护单位的机会开展周边民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加强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扩大虚假诉讼线索来源,积极与法院、信访、司法、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虚假诉讼线索移送机制,适时走访林区信访局、司法局、律师协会,协调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三)做实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案件4件,确保刑罚执行严肃性,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检察监督的工作要求,加大与出所人员谈话力度,确保监管场所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深入林区8个乡镇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与26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谈话,与林区司法局接收的2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必审必谈,严防脱管漏管;深入各乡镇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针对行政机关在执行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过程中,未正确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出检察建议书1结合林区实际对5年“五类犯罪”财产刑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有针对性的调查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积极与林区法院沟通协商,督促其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目前已执行到位6件,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发挥案管服务管理参谋作用。一是严格规范管理,把好案件进出关口。加强对案件管辖、卷宗材料、涉案财物的审查力度,严把案件进口关;规范妥善处理涉案财物,接受涉案财物39件,开展专项检查1次,对清查出的2件不起诉案件涉案财物移送林区公安局妥善处理;二是强化内部监督职能,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加强案件信息填录工作的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核查3次,对业务部门案卡填录、变更提示审核335条。着力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开展常规案件评查1次,重点案件交叉评查1次,累计评查案件38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三是常态化开展业务分析研判,当好“参谋”“助手”。加强数据分析定期撰写分析报告4期为领导决策、检察业务工作提供参考对上半年检察业务数据进行专项总结分析,分析各类案件的发案趋势,提出建议,获得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五)积极履职尽责,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上贡献检察力量一是坚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积极参与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严打暴恐、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打击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坚决维护经济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抓好“三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林区人行、银监局以及林区7家商业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召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围绕各单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探讨交流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努力从源头上斩断非法银行卡交易二是加强矛盾风险隐患研判。举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宣传周活动,深入多个社区开展法治宣传走访调研,征求意见建议,排查矛盾风险隐患结合日常走访、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矛盾风险隐患,向有关单位发送风险提示函2份三是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0年,受理接待群众来电1次、来访46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有关线索1件联合有关部门接访2次,联合值班律师接访1次,全部落实7天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要求;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参与接访10人次,深入细致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参与平安乡村建设。坚决落实综治工作“一村一警”的检察责任,协助做好阳日镇武山村的矛盾纠纷化解;认真履行“三治融合”督导责任深入新华镇龙口村走访座谈,制定工作措施,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讲,服务乡村振兴,维护基层稳定

坚持多措并举努力建设“四化”检察队伍

(一)坚定方向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不忘初心提站位。坚定不移将政治机关意识摆在检察业务、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首位。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时自查自纠相关问题2个。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切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党总支牵头带动党团群、青工妇各组织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

(二)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件次。检察长以基层人大代表身份回访选区选民,当面征求基层代表、群众意见建议。走访无党派人士及非公经济代表,征求意见建议。邀请23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众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深化实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常态化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公开重要案件信息98件,案件程序性信息148件,法律文书90份。

创新形式谋求教育培训实效,履职尽责强基础以林区党委政法委“履职尽责提能力”专项活动为契机,提前进入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模式,根据干警实际需求精准提升能力素质,为迎接林区“两高”时代做好能力素质储备。将检察工作实践和理论讨论研究相结合、全院大讲堂和部门小讲堂相结合、重点内容集中学和各取所需自行学相结合、宣讲学习和交流分享相结合、内部交流学习和外部走访取经相结合,全年派员参加各级培训110余场,组织院内培训讲堂20余次,院内各内设机构内部学习交流230余次。活动期间以解决检察工作实际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20余篇并转化为具体措施16条加以推进落实。

丰富活动深化文明单位建设,凝心聚力提士气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推动社会主义文明理念成为每名干警的价值认同。全面落实“光盘”行动、垃圾分类、无烟机关、文化礼仪等规范要求,坚持倡导健康工作生活模式;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祭奠缅怀英烈、宪法宣誓、“我们的节日”等创建活动,有序结合带动检察业务工作;主动联合国家公园、机场公司开展共创共建,切实形成文明导向合力;着力打造法治进校园、公众开放日、未检工作室等服务品牌,努力参与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2020年,在省院党组和林区党委的关心支持下,林区检察院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4个集体和13名个人及事项获得上级表彰和通报表扬。

增强督导推进内部管理建设,严管厚爱提素质制度约束和人文关怀充分结合,更新理念不断推进内部管理提档升级。深化内设机构改革,选拔任用中层副职干部6名,逐步形成良好人员梯次结构。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及人员分类管理,逐步形成各类人员良好有序发展的内部机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清单,分层分类、至上而下完成清单分解任务,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强化检务督察,完善内部监督。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落实制度,累计填报相关事项8件次;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开展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廉政风险防控,及时发现、预防司法办案中的廉政风险;用好内审工作制度,进行内部审计7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注重平时和关键时间节点的提醒教育,开展检察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检察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整治。

回顾2020年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林区检察院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明显的短板和空白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比较薄弱检察听证工作开展的不够充分

 

2021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战之年林区检察院将在省院党组、林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落实好此次人大会各位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全面绘就神农架“未来五年”保护与发展的美好蓝图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贡献检察力量。积极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落细“鄂检十条”,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工作为林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做好扶贫攻坚下半篇文章,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结合帮扶村实际谋划管长远、促振兴的发展项目,巩固精准扶贫成果

(二)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努力提升检察监督工作质效。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为契机主动找差距、补短板,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落实落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生效裁判结果、民事执行监督;做好行政检察工作,强化对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稳步开展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化实化检察队伍建设。按照“内外兼修”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强化政治建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考核评价各项检察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综合工作协调持续发展进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训工作,敢于刀刃向内突出查找整治自身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打造一支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建设上有专家有模范在争先创优、干事创业上有正气有激情的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