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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1月9日)

【字号:    】        时间:2022-04-27      

  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9日在林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铁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林区检察工作情况

2018年,林区检察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和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工作主线,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紧紧围绕神农架保护与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林区实现“引领绿色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战略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林区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区综合目标管理二等奖、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突出贡献集体、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一、提高站位,找准定位

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向党委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大改革及时请示汇报,阶段性工作、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交办任务完成情况专题报告;“四大家”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省检察院2次转发。主动接受政法委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领导指示,严格依法办理,及时反馈情况。

态度端正抓落实。自觉把完成党委点题作业目标任务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向实里做,往前头赶,力求最好效果。积极争取省检察院向神农架国家公园派驻检察室,王晋检察长作出批示,政治部正在调研论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综合配套改革,确保检察队伍稳定、检察工作平稳。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

接受监督见行动。及时向人大、政协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决议事项;依法定程序,任免法律职务5人次。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每个工作日推送“神农架检察”微信公众号,全年编发254期268篇,被省检察院采用17篇;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0条,公开法律文书6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83条;结合专项工作、重点任务,召开了2场新闻发布会。经常邀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组织各界群众参加检察机关活动,积极参加人大、政府、政协开展的活动,进一步加强血肉联系、增进群众感情、践行为民宗旨。

二、围绕大局,服务全局

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政治任务。坚持以扶志转思想改作风,真心实意做好帮扶工作,把积极的心态、务实的做风、真诚的行动带到村里去,先后购买1万多元的物资用于慰问、激励和奖励,坚定困难群众脱贫摘帽的志气和决心;坚持以扶智强素能谋出路,帮助提升素质和能力、解决困难和问题、明确思路和方法,又筹措5万元修复水毁公路、投入5万元扶持村集体产业发展;坚持以扶治促民主倡文明,积极推进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维稳维权,为1名贫困未成年受害人申报司法救助金3.6万元。驻村工作队队长被评为全区精准扶贫帮扶先进个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和林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声势。与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多个平台、多种形式反复宣讲,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加强知识储备,提升实战能力。全院集中宣讲2次,各部门开展学习研讨8次,安排检察官参加全省专门业务培训4次。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结合林区实际,突出抓好“两法衔接”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健全控告受理、立案监督和线索移送等机制,谨防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不正确履职、不接受监督,依法依规移送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6件;依法启动法律监督调查4件,监督立案1件,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3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2013—2017年发生的295件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案趋势,剖析发案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意见;对66件诉讼监督案件进行梳理,结合办案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优化法治环境的建议;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认定一些难以理解和把握的问题,撰写论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认定若干问题探析》,在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年会作大会交流并获得二等奖。

持续强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上下游环节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会同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和2个森林公安局,举办刑事司法联席会议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题研讨会,认真分析执法办案中的瑕疵问题,针对检材鉴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强制措施等实务难题,深入交流、达成共识。依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准逮捕2件4人、提起公诉11件15人,依法提出抗诉1件1人。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发挥木鱼检察室职能作用,实现检察服务站在8个乡镇“全覆盖”。加强普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紧扣检察监督、基层治理、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主题,到各乡镇村和社区开展法治宣讲10次。认真落实党委指示,该出手时就出手,把握政策、讲究方法,努力追求更好效果。办案中更加强调对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型企业的平等保护和针对性服务,大力倡导依法行政、守法经营;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加强释法说理,尽可能缓和对立情绪;坚持严格依法办理,准确把握批捕、起诉和抗诉条件,确保不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适用刑事和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1件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及时对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进行心理疏导,落实司法救助。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法治文化建设。会同教育局、团委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以“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为主题,到各乡镇中小学校巡回宣讲11场,发放法治宣传手册1600多册,延伸覆盖至红举、官封、东溪、板桥等偏远小学。1名检察官助理夺得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三等奖、1名检察官受到省人社厅和省委政法委表彰。

三、落实主责,做强主业

做好刑事检察工作。严格把握逮捕条件,依法履行批捕职能。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7件3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1件29人,不构成犯罪不捕2人、证据不足不捕6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人,批捕率为74.4%,比上年度下降18.1个百分点。严格把握证据标准,依法履行公诉职能。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4件88人(含上年结转16件19人、发回重审1件2人),已办结68件80人;对62件74人依法提起公诉,对没有犯罪事实的1件1人作法定不起诉,对犯罪情节轻微的3件3人作相对不起诉,对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2件2人作存疑不起诉。从犯罪类型看,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9件29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2件30人,侵犯财产犯罪17件23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6件6人。涉嫌罪名较多的是盗窃罪10件12人、危险驾驶罪10件10人、交通肇事罪9件9人、非法持有枪支罪9件9人、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6件11人、诈骗罪6件10人、故意伤害罪3件3人;这七个罪名发案53件64人,占比超过70%。严格把握程序要求,不断强化检察监督。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机制,将审判阶段不断提高的证据意识和证明标准向前端传递,审查批捕时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7份,审查起诉时一次退回补充侦查17件、二次退回补充侦查7件;认真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要求,与公安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签《关于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依申请对1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启动讯问合法性核查;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强化庭审指控,认真监督审判活动,检察长2次列席审判委员会,提出抗诉2件2人;驻所检察室认真履职,对1起余刑超过三个月罪犯滞留看守所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移送监狱执行刑罚;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督,与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检查机制的意见》,共同到各乡镇村组走访调查62人次,发现监督线索3件,立案监督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1名检察官夺得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二等奖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创下林区检察院参加全省业务竞赛的历史最好成绩。

做好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配齐配强班子和人员,探索建立学习培训、宣传发动、线索研判、案件办理、联席会议等机制,不断提升工作能力。以党委、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强法律政策宣讲,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把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防范风险隐患和解决棘手难题的重要选项,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积极摸排线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国家级中蜂(华中中蜂)保护区被危害事件立案调查,监督林业管理局、农业局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即将出台华中地区首个中蜂保护区管理办法。加强水源地保护,对神柳观溪水源地保护区重大安全隐患立案调查,监督水利局完善防护隔离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加强巡逻检查、跟进监督和维修维护。

做好综合业务工作。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建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人次,能办的坚决快办快结快回复,不属于检察机关职权范围的,热情接待,做好解释,及时移送。加强案件管理,促进规范司法。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482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逐一整改,评出优质案件14件、瑕疵案件79件、不合格案件2件,分别占2.9%、16.4%和0.4%;针对办案程序、纪律规范、文书制作、系统操作、案卷归档等方面发现的瑕疵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剖析、专题宣讲。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办案中注意听取律师意见,接待律师来访26人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刻录等服务18次;与政法委、司法局联合举办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

四、完善体制,健全机制

突出抓好司法责任制落实。围绕“人数较少的基层检察院如何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一课题,持续开展司法办案管理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创新,相关成果被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高检院和《检察日报》《湖北日报》转发。“以检察官办案组为基本办案组织,以批捕公诉、诉讼监督和综合业务等三个条线为司法办案平台”的办案模式逐渐完善,随机轮案与指定分案相结合的轮案规则日趋健全,“全科型”检察官队伍建设初见成效,“入额院领导到一线办案”已成常态,检察官核心作用和主体地位日益凸显,业绩考评结果越来越受到重视,检察官及其助理和书记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充分调动

积极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坚持理念创新,将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纳入业绩考评范畴,推动重大监督事项由办事向办案转型。坚持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更加强调依法充分履行调查核实权,不断提升监督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已对6件重大监督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其中,控告事项调查核实3件,立案监督3件。

积极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建立。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职务犯罪侦防职能和队伍整体转隶,编制、人员、经费和装备等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划转到位。探索建立腐败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强制措施、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衔接机制,努力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已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6件;经监察委提出并经检察长批准,提前介入、引导调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件。

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突出政治标准、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团结、担当、务实、进取”,持续推行会议纪要、督办通报制度,召开党组会25次检察长办公会7次、检察委员会10次,议事决策和抓落实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政治督查,督促党总支和机关各支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带头讲党课5次,党组中心组、检察委员会和全院大会集中学习20次,党总支和各支部开展研讨交流17次,全院干警撰写心得体会53篇、党建论文7篇,被党建研究会采用5篇。做好老干部工作,努力用足政策,悉心关爱老同志。

加强从严治检体系建设。始终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切实担当“两个责任”。始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狠抓“廉洁”和“规范”不放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经常性开展交心谈心、警示教育和对照反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专项检查11次。

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倡在职学习,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继续办好检察干警读书班,集中学习12次3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有46.7%的干警取得职业资格;有1名检察官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2名检察官在职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编发《领导参阅件》4期、《检察情况反映》26期,被高检院、省检察院采用8期;论文被地市以上研讨会文集收录7篇、省以上刊物采用7篇、获奖6篇

加强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建设。林区检察院平均年龄35岁,是一支朝气蓬勃的队伍。院党组高度重视年轻干部成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明确提出“让年轻同志更好更快地成长,是林区检察院全部工作的关键所在”。要求全院干警尤其是年轻同志,立足本职真正做几件事、做成几件事、做好几件事,在工作中展示自我、打造品牌,注意防止和克服眼高手低、高不成低不就的问题,努力实现事业发展、工作进步与个人成长的有机统一。在党委和组织部、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已经有一批年轻干部走上前台、挑起重担、成为骨干、受到表彰。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到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林区党委和省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得益于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全院干警的齐心协力,得益于方方面面对林区检察工作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林区检察干警经受的锻炼在范围、频率和强度上还不够,差距仍然很大。船到中流浪更急,一篙松劲退千寻。必须更加清醒、更加执着,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2019年林区检察工作打算

新的一年,林区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神农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倾力服务林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要紧紧围绕林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对接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继续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要积极适应法律修改和改革要求,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努力形成检察改革新格局。要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党组指示,抓紧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办法来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奋力打造过硬队伍建设新气象。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标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等“五个过硬”,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全力拓展基层基础建设新空间。要全面建设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大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培育新时代检察公共关系,努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同志们,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决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神农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