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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2018年1月5日)

【字号:    】        时间:2022-04-27      

  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5日在林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谭铁军

 

各位代表:

我代表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林区检察工作情况

刚刚过去的一年,林区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紧紧围绕神农架保护与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林区实施“一园一地一区”战略、实现“小康赶超、转型跨越、绿色示范、惠民共享”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林区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区综合目标管理一等奖、全省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全省红旗团支部、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一、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林区检察工作实际,集中开展“抓规范、抓安全,喜迎党的十九大”专项活动,一手抓司法办案和风险防范,一手抓队伍建设和内务管理,用规范有效的工作、昂扬向上的风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和组织动员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已开展集中学习8次,全院党员同志撰写心得体会41篇,开辟了网上交流学习新平台。按党委部署办好“新时代神农架讲习所”,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书记带头宣讲,党总支、各支部结合实际深入研讨,党员代表在全院交流发言,层层传导、压茬推进,把自己摆进去、一个都不能少,学思践悟越来越具体、越来越深入。

自觉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不折不扣抓落实,一板一眼干工作。认真落实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制度,当面报告了2016年工作情况,认真贯彻省检察院党组评议意见,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积极配合省检察院党组和林区党委巡视、巡察林区检察院,搞好协调服务,强化工作保障,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了巡视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认真完成党委点题作业目标任务,先后2次向党委常委会专题报告、3次向“四大家”主要领导书面报告检察工作情况,多次邀请党委、人大、政协领导视察调研检察工作,主动接受党委政法委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大改革及时请示汇报,认真贯彻领导批示意见,严格依法办理,及时反馈情况。省检察院3次转发林区主要领导关心、重视、支持检察工作的情况。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组织检察官旁听“两会”讨论检察工作报告,及时落实审议意见。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司法改革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监督工作,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主动争取理解和支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经常性联系,主动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4场次,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件,公开法律文书5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83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自觉接受当事人、律师、发案单位等监督。

二、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

(一)突出维稳首责,促进平安建设

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不断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依法批捕31件36人、起诉63件79人。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易发多发的侵财犯罪24件33人,其中,包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秦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依法移送宜昌市检察院;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1件23人;办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件10人;办理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毒品犯罪3件5人,其中,肖某、韩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重达438克,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依法移送宜昌市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3件3人、不起诉4件6人,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认真执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以案说法,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的释法说理,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时解释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消除误解,争取理解;对法院正确的判决和裁定,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防止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

2017年第一位的任务是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林区检察院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打击严重犯罪不手软,注重化解矛盾、防范风险,进一步织密织牢安全稳定防护网。与法院、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起信访事项终结后仍多次非正常进京访、涉嫌寻衅滋事案;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对上交64件枪支及配件、1319发射钉枪弹、4788颗钢珠的62人全面审查,认定不构成犯罪36人,支持公安机关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立案25人,监督立案1人。积极配合开展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起制作传播“法轮功”宣传品、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根据省检察院安排,选派 1名干警到高检院参与接访维稳工作。

(二)强化检察监督,促进法治建设

始终强调“挺直腰杆,狠抓办案”。结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履职,敢于监督,立办各类监督案件18件。其中,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6件,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刑事审判监督3件,刑罚执行监督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书4份。与人社局、食药监局、国税局等加强“两法衔接”,监督移送涉嫌刑事犯罪3件。针对林区案件总量少的实际,努力通过办理具体个案达到“一类问题监督”的效果,经由监督纠正具体程序中的具体问题,推动相关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深入推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监督活动。专题分析2010年以来办理的28件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和办案中发现的瑕疵问题;针对现场勘验、动植物鉴定、法律法规理解适用等实务难题,及时向省检察院请示,争取省林业厅森林公安支持,共同召开刑事司法专题研讨会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会,与林区法院、公安局以及林业管理局、国家公园管理局森林公安等一起研究解决。监督渔政部门移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1件。促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神农架国家公园共建“生态刑法协同创新基地”。加强信息报送,编发专刊6期,被省检察院采用2期。结合办案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法治宣讲,微信公众号推送14期。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认真落实“鄂检十条”积极走访调研,深入宣讲法律政策;办案过程中更加讲究策略和方法,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审慎对待涉案的2名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慎用强制措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办案需要逮捕1人、取保候审1人,均未对其公司财产采取扣押、查封、冻结措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依法快捕快诉1起私营企业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害非公企业利益案件,帮助企业追回了绝大部分损失。

扎实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认真开展驻所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等工作,努力从“办事”向“办案”转变,摸排社区矫正人员47名,发现风险隐患,及时监督纠正。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选点突破、以点带面,对1件职务犯罪判处财产刑未执行案件进行法律监督调查,促使法院对2013年以来23件财产刑未执行案件全部立案执行。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活动。监督公安机关对一起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脱逃5年旧案实施网上追逃、异地抓捕,送省女子监狱服刑,成为全省通报的95件未执行实刑案中最早监督交付执行的成功案例。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关爱未成年人,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建成适应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体现特殊专门工作要求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会同教育局、团委、红十字会、文明办等开展“爱心助学”活动,资助困难学生8人、留守儿童3人,发放助学金24000元。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布展,加强宣传,争取社会关注。会同团委、教育局开展“与法同行,让爱成长”“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到各乡镇中小学校巡回宣讲8场次,受教育学生500余人,发放法治宣传手册1500多册。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配齐人员,加强培训,健全工作联系机制,着力拓展案源渠道。积极探索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先后摸排了饮水安全、网箱养鱼、采石采砂、垃圾填埋场污染等线索,经向有关领导报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对环保局怠于履职导致木鱼污水处理厂排污超标案依诉前程序进行法律监督调查,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整改。

加强派驻乡镇检察室、检察工作服务站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政策进村”活动,推进检察监督全覆盖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带队,到各乡镇村开展走访座谈、以案说法等活动12场次,广泛张贴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海报、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会同党委政法委、法治办、法学会、松柏镇等,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走访调研发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监管“盲区”,及时进行法律监督调查并发出检察建议。

(三)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

保持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始终坚持“一要积极,二要稳妥,务必搞准”,紧盯民生领域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线索不放。慑于法律的威严,今年有1人投案自首、2人主动退赃570000元。经省检察院交办,立案侦查丁某涉嫌向蔡甸监狱原监狱长袁某行贿案。“一盘棋”调配办案和警务保障力量,千方百计克服长期蹲守、异地抓捕、长途押解、交叉取证等现实困难,迅速查清了丁某行贿150000元的犯罪事实。

深入推进精准预防。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适时提出检察建议。认真撰写年度预防报告,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案件开庭时有针对性组织涉案领域相关人员旁听,以案释法,加强教育。检察官走上讲台,在交通、金融、工会等行业系统和武装部、人民医院等单位举办法治宣传讲座、进行反腐倡廉宣讲13场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598次。

坚决拥护、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工作,把讲政治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改革的实际行动,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任务。党组会专题研究3次,检察长办公会专门安排4次,多次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突出强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了工作平稳、队伍平稳

(四)狠抓案件管理和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促进履职能力建设

努力创建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示范院。按照“抓大抓总,抓小抓细,抓全抓实”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升“目标管理、流程规划、节点控制、绩效考核”的意识和能力,建成用好案件管理大厅对于批捕、起诉、控告、申诉等“被动性”工作,坚持有案必办,办就办好,及时受理,依法办理,抓紧办结;对于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等“主动性”工作,既坚持职责所在,当仁不让,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注意发现线索,及时分析研判,适时启动工作。在保持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同时,检察官核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一年来仅召开7次检察委员会,提请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案件比例下降五成以上。

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接待律师来访23人次,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6件次。推进检察办案信息化,制作上传电子卷宗114件、刑事判决书52份。积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在办案组织构建、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文化建设、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一批调研成果。及时报送检察信息,编发《检察情况反映》36期,被高检院、省检察院采用7期。加强检察宣传,管好用好外网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深化与林区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合作,弘扬法治精神,讲好检察故事,微博发布337条微信公众号推送232期263篇,被高检院、省检察院采用18篇

三、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提升司法办案能力

突出抓好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结合林区检察院实际,尝试进行司法办案管理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创新。以检察官办案组为基本办案组织,以批捕公诉、诉讼监督、职务犯罪侦查和综合业务等四个条线为司法办案平台,内设机构只作为日常行政管理单元。开放职务犯罪侦查以外的三个条线,努力打造“全科型”检察官。兼顾各条线差异性,进一步健全轮案规则,尽量调动办案积极性;考虑检察官业务素质的差异性,设置分案前预审和检察官会议辅助决策机制,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强调检察官的核心作用和主体地位,赋予检察官对辅助人员的工作分配权、绩效考核权、奖惩建议权,明确提出“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干得怎么样,检察官说了算”,构建囊括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完整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结构化、可量化的日常管理和业绩考评体系,与公务员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统一起来,强化“以业务为中心”的意识,鼓励“多办案、办好案”。狠抓院领导到一线办案,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016年4月以来办案85件,人均办案12.1件,是非领导职务检察官人均办案数的56%,远高于中央政法委和高检院提出的标准。围绕“人数较少的基层检察院如何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实践探索,获得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肯定,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国检察基础理论论坛、省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专刊”、《人民检察·湖北版》和高检院《检察队伍建设》刊发。

尝试实行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2017年有2名员额检察官因身体原因和工作调动而退出员额,有1名检察官助理通过全省第二批遴选、成为员额检察官,还有3名书记员通过司法考试、被任命为检察官助理。院党组明确提出,一个工作年度内检察人员的员额类别发生变化的,年底按新类别参加业绩考评,之前办案业绩一并计算。从运行情况看,达到了调动积极性、引导多办案的预期效果。

积极探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注意与法院加强沟通,在证据标准、审前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增进共识。切实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官多次与公安干警交流,指导、帮助其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刑事侦查能力和办案水平;对于侦查取证中的瑕疵问题,要求补正或书面解释,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能,对于在简易程序中变更罪名、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定性错误等3起案件,依法提出抗诉。

四、狠抓过硬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坚持“团结、担当、务实、进取”,形成凝聚力,增强向心力,提升战斗力。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规范性文件,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一年来召开党组会37次检察长办公会8次,坚持实行会议纪要、督办通报制度,党组议事决策能力、抓落实能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党总支牵头统筹党团群、青工妇各项活动,压实责任,确保效果。狠抓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党组书记3次讲专题党课。林区检察院被党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确定为“三会一课”示范单位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示范点。认真落实党委和森锋书记提出的政法队伍“五项建设”要求,举行深入推进“五项建设”主题演讲比赛,近三年演讲稿结集出版。认真落实“精准扶贫”“送温暖”等政治任务,真心实意帮助对口帮扶村镇和企业解决具体困难。踊跃参加“扶贫一日捐”,干警个人捐款10550元。

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持续加强岗位练兵,一手抓“具体工作的落实”,一手抓“干工作、抓落实的能力养成”。继续办好“检察干警读书班”,围绕方针政策、检察实务和司法改革等开展集中学习8次。支持检察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在职研究生毕业1人、在读3人、报考1人,其中,新考取1人笔试成绩系全省第一。为党委政法委举办司法考试培训班提供便利,督促检察干警参加学习,报考6人、通过4人;至此,全院有17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占实有人数的44%。与林区法院共同承办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年会暨“灵秀湖北与生态刑法”学术研讨会,全院干警投稿20篇,被年会论文集收录8篇、《人民检察·湖北版》刊发2篇,获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三等奖3篇,5人作大会交流发言;在随后举行的首届三峡区域法治论坛上,又获三等奖3篇。结合检察文化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监督活动,相关调研成果结集出版。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全院干警立足本职真正做几件事、做成几件事、做好几件事,牢固树立在工作中展示自我、打造品牌的意识,注意防止和克服眼高手低、高不成低不就的问题,从一件件具体事做起,努力实现事业发展、工作进步与个人成长的有机统一。在党委、人大常委会和组织部、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老同志待遇得到保障,年轻同志推上前台、挑起重担2名业务尖子稳步走上领导岗位,7名员额检察官按期晋升,3名副检察长适用“高定”程序确定为四级高级检察官。

加强从严治检体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高各项检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把规矩讲在前面,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实抓效,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始终坚持用足政策而不追求用活政策,落实合规有据的待遇保障,坚决不触碰纪律红线。结合林区实际,突出抓好办案安全和交通安全,规范公务接待,没有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和安全责任事故。支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明确纪检监察对决策和执行全过程实行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受到有效监督。司法办案管理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中,加大纪检监察负面评价权重,细化日常监管和痕迹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纪检组、监察室敢于动真碰硬,狠抓“廉洁”和“规范”不放松,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助推林区检察工作转型升级。紧密结合神农架地域特色,从神农精神中提炼出“贵和尚中、坚韧不拔、以致民利”作为核心理念,形成全院干警共同的价值观和方法论。“贵和尚中”追求的是“和谐”与“正义”,“坚韧不拔”倡导的是“坚守”与“自强”,“以致民利”指引的是“亲民”与“务实”。同时,有针对性提出“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往坏处想,向好处做”“一个口径对外,一把尺子到底”等十种工作理念和方法,形成了务实重行、团结奋进的浓郁氛围。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刊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到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林区党委和省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得益于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全院干警的齐心协力,得益于方方面面对林区检察工作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山外相比,林区检察院的案件数量较少且类型相对单一,办案成本高而安全风险大,加之缺乏横向交流的通道和平台,检察队伍所经受的锻炼在强度和频率上还不够,素质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8年林区检察工作打算

新的一年,林区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奋力推进“一园一地一区”建设,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措施。着眼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等专项工作,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服务创新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强化对产权、知识产权、创新收益的司法保护,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体经济振兴。加大对侵害人民群众权益违法犯罪的惩治、监督和预防力度,增进人民福祉。

(二)着力促进平安神农架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对互联网金融、电信诈骗等重点问题的整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健全以案释法制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着力提高检察监督工作水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下大气力抓监督精细化和规范化,确保检察监督权威和公信力。认真研究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措施,加大提起公益诉讼力度,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腐败犯罪案件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衔接配合机制,实现监察委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无缝衔接。

(四)着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提升检察职业保障水平,狠抓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增强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效能。认真落实“现代科技+司法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进刑事证据证明标准、语音识别等辅助办案系统的部署和应用。

(五)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履职能力培养,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坚持不懈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完善检务保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同志们,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决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为神农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